1.職業名稱
洗衣師
2.職業定義
使用
干洗設備、熨燙工具和設備、洗滌劑(粉)或各種溶劑對織物和皮革制品等進行水洗、
干洗、去漬、保養、熨燙等工作的人員。
3.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4.職業環境
室內,常溫。
5.職業能力特征
^色覺:非常重要。B學習能力:重要。c手指靈活性一般。D手臂靈活性一般。E動作協調性一般。
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7.培訓要求
A.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椐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56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1 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1 5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200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于260標準學時.
IB.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級洗衣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洗衣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5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以上(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C.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準教室。實際操作培訓場地應具有與實際技能操作相應的工具,設備(如電腦收款機、
干洗機、工業水洗機、烘干機、去漬機、熨燙設備、皮革噴涂機)及安全設施完善的實習場地。
8.鑒定要求
A.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B.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井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
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