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摩洛哥2008年國家能源戰略,到2020年該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將占總發電量的42%以上,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達52%。
為實現目標,摩洛哥政府日前修改了2010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法,積極引導私人投資者參與太陽能和風電開發。2017年,可再生能源將繼續成為摩洛哥的投資熱門。
雖然改革的具體條款和條件尚未確定,但明確的是可再生能源投資者能夠出售其年產量20%的剩余電力。追求能源獨立是摩洛哥大力發展太陽能的重要因素。此前,摩洛哥能源需求的97%依靠進口。盡管低油價使2015年的能源賬單降低了28%,但是賬戶赤字縮水近兩個百分點,相當于GDP的2.1%,這主要是因為該國過度依賴脆弱的能源市場。自1991年以來,摩洛哥電力消費以每年5%至6%的速度增長,按此計算,該國到2050年的能源需求量將翻5番。
為實現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目標,2009年,摩洛哥制定了太陽能計劃(MSP),旨在開發該國年日照3000個小時數的太陽能潛力。摩洛哥南部地區正在建設全球最大的光熱發電綜合項目,耗資27億美元,占地面積2000公頃,發電總裝機高達580兆瓦。
除加快實施本國太陽能計劃,摩洛哥還積極加強與歐洲國家的合作。摩洛哥和葡萄牙就共同開發可再生能源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希望借助葡萄牙在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方面的豐富經驗,致力于成為整個非洲綠色能源向歐洲輸出的聯合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