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閉幕的全國”兩會”,釋放了對環保行業、產業、企業的大量政策利好,緊接著的3月20號,業界又迎來喜大普奔的“減負”消息,從事第三方治理的環保企業將減按15%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2000年起,發展環保產業的相關提法開始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2010年開始,環保產業更是戴上了“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的光環,此后,隨著國內環保工作的全面深入,需求的不斷釋放,環保產業經濟序列和政策地位實現了接連的雙提升,規模體量和市場主體都被賦予了做大做強的期許。
而在今年的政府報告中,綠色環保產業“退出”了新興產業的行列,回到了“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的相關內容表述中,強調的是對上述工作的支持功能。而且首次對壯大綠色環保產業,提出了具體明晰的抓手,要培養一批專業化環保骨干企業。
這樣的政策表述,對于剛從資本狂熱中被迫冷靜下來的不少環保企業而言,也許是一個“重整山河”的方向;而對于環保產業整體而言,在被熱議、熱望近十年后,對自身真正價值的務實思考和實踐,需要盡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