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邦物流貨運行業的發展,使貨物運輸過程中充滿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當企業無法自我承擔某些經營風險時,他們就會購買相應的物流保險,將這類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物流貨物保險主要針對企業物流,嚴格定義叫做第一方或第二方物流,也就是從買方和賣方的物流角度出發來設計的。
由于現代物流是一個新生事物,目前保險公司還沒有能夠提供足夠多的保險產品供第三方物流企業選擇。物流業的人士必須清楚地看到,實踐中保險公司參與物流風險管理還存在著很多不配套的地方,這需要物流業和保險業雙方共同的努力。筆者認為,大力發展物流保險還需要相關部門著手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努力開拓責任保險市場
物流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之一種,其大力推廣離不開責任保險市場的發展。由于我國缺乏相對完善和成熟的法律環境,加上目前我國責任保險承保利潤不高等現狀,近年來全國責任保險業務呈現出明顯的萎縮跡象。據統計,2004年責任險同比負增長高達5.59%.因此,推廣物流責任保險,離不開責任保險市場這個大環境。國家有關部門、各大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責任保險市場的發展,努力開發適銷對路的責任保險產品,才能做大做強責任保險業務。屆時,物流責任保險水漲船高,定會取得更大的發展。
2.不斷創新保險產品
傳統保險產品體系中均有貨物運輸保險、倉儲保險等,但相對獨立的保險產品割裂了現代物流的各個環節,與現代物流功能整合的理念背道而馳。比如,托運人要完成一項物流活動,就不得不在運輸環節投保貨物運輸險、在倉儲環節投保貨物倉儲險等。多次辦理保險手續意味著多次的保險談判、保單繕制、費用支付等。程序的復雜既延長了物流活動的時間,又增加了多環節保險的費用,給托運人帶來不便。
3.提高彼此互相信任的程度
還有一點不可否認,物流業與保險業彼此之間缺乏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物流保險的發展。舉例來說,保險公司擔心物流公司統保時不按照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申報,導致不足額收取保費;一旦出險,物流公司事后填單騙取保險金。因此,《物流責任保險》條款采取按照物流公司當期實際發生的營業收入計收保費的方式。另外,保險公司在承保時往往需要物流公司提供與客戶簽訂的物流協議,在理賠時還需要物流公司提供貨物的價值,甚至包括出廠價值、銷售價值等。然而,物流協議和貨物價值往往構成了客戶的商業秘密,物流公司一般不愿意或根本就不能夠向保險公司提供。
由于物流中的貨物是最容易出現意外的環節,幾乎每個物流企業都遭遇過貨物損害的問題,因此如何減輕物流貨物風險,降低運營損失,是文邦物流公司以及保險公司所要實際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