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到朋友家竄門,見朋友家無人,遂起盜竊之意,后又因無錢花銷再入朋友家實施盜竊。
8月20日,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檢察院以羅某涉嫌盜竊罪向衡南縣法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羅某,男,現年25歲,衡南縣茶市鎮人,與李某系多年朋友。2013年1月17日9:00,羅某到李某家玩耍,發現大門敞開,家里無人,頓時產生盜竊之意。爾后,羅某在李某家一樓臥室盜竊了幾包香煙,又在二樓臥室盜竊了一部手機。后羅某將香煙和手機藏匿于山上草叢里,返回李某家并在李某家吃中飯。飯后,羅某將事先藏好的香煙拿走,但手機無法找到,
2013年6月30日11:00,羅某由于手中無錢花,決定再次去李某家實施盜竊。李某家這次仍然是大門敞開,家中無人,羅某在李某家的堂屋盜竊了一臺抽水管道排污泵,藏匿于山中。后羅某在廢品店出售該臺抽水泵時被李某發現。經鑒定:被盜的抽水泵價值200元。目前,該案在法院審理中。